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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二期幼儿园零星物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点击数:651


项目概况

  聚龙二期幼儿园零星物品采购定点供应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4001号万汇大厦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20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PS202200002 

2、项目名称:聚龙二期幼儿园零星物品采购定点供应商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15万元

4、最高限价(支付上限):15万元

5、采购需求:深圳市坪山区聚龙二期幼儿园零星物品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具体采购项目由学校确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纳盒、折叠伸缩人字梯、教具、文具等教学用品项目等),结算按实际采购清单量为准,年度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最终以审定价结算。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904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10日至20220614(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4001号万汇大厦901 。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投标报名或网上投标报名

1)现场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报名登记表》。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网上投标报名:发送报名资料至我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地址:191562828@qq.com。报名邮件需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报名登记表》;4)购买标书费用银行转帐凭证。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将在第二个工作日与报名资料完整的投标人联系。

3)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cszzb.cn/)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标书发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小姐0755-28996869。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账户名称: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55957614510501

备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报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620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4001号万汇大厦9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cszzb.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坪山区聚龙二期幼儿园  

地 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青松路49号聚龙花园二期内 

联系方式: 0755-89994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正采(深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4001号万汇大厦901 

联系方式: 0755-28996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艳君  

电 话: 0755-28996869/159198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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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610